成都市公园条例第六条有效公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园的等级、类别由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规划、建设与保护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