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寺院第二十条已修改寺院应当实行僧尼定员管理制度,不得超定员数吸纳僧尼。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