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第三章 信用和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市场中介组织下列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一)无需取得许可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