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中介组织执业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消费者生命健康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