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第三章 信用和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中介组织执业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二)未按照法律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信息的;(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