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 缴存第二十三条有效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持有效证明材料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者职工应当持有效证明材料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