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管理中心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结息,结息后利息转入本金。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