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清真食品,是指按照自治县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制作的肉制品和其它食品。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