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