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鼓励科学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从事技术开发、转化、推广等科学技术活动。科学技术人员在服务基层期间,其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在基层科学技术工作中创造的成果,可以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