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本市设立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资助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