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创新/第二节 社会组织第六十四条有效政府应当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登记注册,通过购买社会工作项目的方式支持其发展。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领域,重点在社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