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中的主导地位,形成轨道交通、常规公共交通、出租车和慢行系统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