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七节 公共交通第四十二条有效科学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推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增强公共交通运输能力。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