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完善促进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扶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创造充分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环境,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构建合理的就业结构。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