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管委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文物损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