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四十二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