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供分期建设计划,明确分期建设内容和时限,并载明优先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