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废止

预购商品房,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