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加入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团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