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四章 学生第三十三条有效接受教育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