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审批监督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五年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决算的审查、批准和监督。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