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政府拨款、社会融资、吸纳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