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对举办者投入的办校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学积累等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登记,并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