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大坝安全的义务,并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水库设施的行为。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