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县、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水库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安全第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水库保护管理负责。

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