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水库所有者或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水库管理范围和管理设施用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水库的确权发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