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