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