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统计部门依法开展人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并依法公布。统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相关调查统计、登记时,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鼓励用人单位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机构或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报告空缺岗位。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