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三条有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应当保证宪法、法律在本区域的贯彻执行,依法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