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省、辖有自治县的市人民政府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人才开发规划,培养使用各类人才。采取政策扶持、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创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