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省、辖有自治县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普及科学知识,推动科技进步,加大科技专项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活动,优先安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免相关配套费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