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