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六章 资金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依法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