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

扶贫开发应当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救济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