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扶贫开发应当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机制。扶贫开发应当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救济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