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扶贫济困等活动。社会扶贫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