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十四条已修改涉旅宾馆、饭店和营业性演出团体,实行年度开业报告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旺季囤积客房、哄抬价格;在旅游淡季低价倾销客房。涉旅宾馆、饭店和营业性演出团体在旅游淡、旺季实行政府指导价。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