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