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