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解释要求。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