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条已修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