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或者广播、电视、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信息。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统一发布,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布的信息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