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发展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旅游购物市场,扶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景区特点及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培育旅游商品品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