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