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平台,设立规划展示固定场所,依法公开城乡规划信息,并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