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节约用水、综合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