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三章 彝语文在社会各项事业中的使用第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国家机关重视成人教育中的彝语文教学。对彝族职工进行成人教育时,应当开设彝语文课;在农村彝族公民中,可以用彝文扫除文盲,逐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彝族领导干部应提高自己使用彝语文执行职务的能力。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