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二章 彝语文在自治县的国家机关执行职务中的使用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档案部门,应当做好彝文文书的立卷存档和彝文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地方法规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