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四章 社区工作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公开和挂牌联系等制度,公开服务、管理和考核等内容,接受社区居民、居(村)民委员会、驻社区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